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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投票制度以少数服从多数的理念为基础,通常是某一方案若获逾半数选民支持则会通过。然而,当可供选择的方案多于两个,可能没有一个选项获过半数支持,采用不同的投票制度便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所以,采用哪一种投票制度对选举结果有重要影响。
不少投票制度的要求比过半数更为严格,例如要求多数才能改变现状,极端的例子是要求全体一致通过的制度。如果投票旨在决定是否接受新成员加入,否决新成员加入的选票被称为“黑球反对票”(Blackball)。
另一种改变现状的机制,则要求参与投票人数符合法定人数要求。通常法定人数指参与投票人数,而不是投票支持的人数,但这种制度往往促使反对者以拒绝投票的方法,阻止会议达到法定人数。
典型的排序投票制里投票者依照喜好排列选项
常见的排序投票法是排序复选制也被称为“顺位同票制”或“优序投票制”,投票者的排序能够扮演淘汰功能,而无须再进行额外的淘汰投票。在计算票数时,少被列为顺位的选项将被淘汰。在接下来几轮的计票中,那些顺位已经被淘汰的选票所选择的第二顺位仍然有效。少被选择的选项在一轮接着一轮的计票中被逐一淘汰,直到出现过半数的获胜者为止,过程中所有的选票在每一轮的计票中都会被计算到。
波达计数法是较为简单的排序投票法,每个选项借由选票上的排序来取得积分,积分者获胜。另一个类似的方法则是位置投票制。
这些方法通常被称为孔多塞制,因为孔多塞准则确保了它们在大多数选举中都能获得一样的结果,也就是存在着一个孔多塞赢家。不同孔多塞制之间的差别在于出现没有选项被击败时的情况,意味着产生了一个选项之间不断击败对方的循环,这被称为孔多塞悖论。为了解决孔多塞悖论的循环,当没有孔多塞赢家出现而选择特定孔多塞版本来决定赢家的状况被称为孔多塞完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