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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制度会详细规定“选票”的形式,以及计算投票结果的算法。投票结果可能是单一候选人获胜,也可能是多人获胜,如立法机构的选举。投票制度也会表明选民的投票权如何分配,以及选民如何被分配到独立的选区。
选举的实际操作通常并不是投票制度关心的课题。投票制度不会指明选票是用纸张制成,或用打卡票,或是电子投票。投票制度也不会指明如何保护选民隐私、如何正确地计算选票、或谁拥有投票权。这些是属于更广泛的选举或选举制度的研究范围。
在认可投票制里投票者可以自由投给任何选项
认可投票制是另一种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选民可以投给每一个候选人,取得多认可的候选人当选。
与能投票制也是一种二元投票制的方法。选民在选票上可以圈选多个候选人(至于可圈选数,可依民情设定不同计算公式);而且选民必须在一张选票上恰好将圈项数全部用完,才算是有效票。
决赛投票制则以多回合的多数决选举来确保当选者是由多数选出。前两名决赛的投票是第二常用的选举方法,假如没有过半数的获胜者出现,便由得票数前两名的候选人再次进行决赛。在淘汰决赛选举里,名次后的候选人会被逐一淘汰,直到出现过半数为止。而在消耗性决赛选举里,没有候选人会被淘汰,因此选举将不断重复直到出现过半数为止。
随机投票则是让每个投票者投给一个选项,并随机抽选一张选票来决定获胜者。这种方法大多是用于在其他方法产生平手结果时决赛之用。